太平盛世•状元红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17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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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金 | (1)生存至18、19、20、21周岁时,我们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大学教育金,合同继续有效。 (2)生存至18周岁时,我们一次性给付留学备用金,每份金额为人民币19408 元(男)、人民币19135 元(女),合同终止。 |
创业金 | (1)生存至25周岁时,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创业金,合同继续有效。 (2)生存至25周岁时,我们一次性给付创业金,每份金额为人民币8840元(男)、人民币8560元(女),本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1)于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我们退还所支付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2)于18周岁至25周岁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3)于25周岁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17周岁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