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建工突发急性病团体定期寿险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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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在施工现场工作过程中因突发急性病并自发病起7日内因该疾病或该疾病并发症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突发急性病;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