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附加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医疗保险(B)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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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医疗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在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治疗而支出的符合合同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直接用于治疗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我们按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
责任免除
因主险合同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
(1)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假眼、配镜等)的费用;
(2)一般健康体检、疗养、康复治疗、心理咨询或治疗的费用;
(3)被保险人在非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等级的医院诊疗而支出的费用,但本附加险条款“6.1 意外伤害急救”另有约定的除外;
(4)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已由第三方赔偿或补偿的部分。